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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天天读、百年征程天天讲”主题党课微党课第七讲

作者:李步云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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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3-25

口碑、心碑、丰碑
——《人民就是江山》读感随记之四

 

       八二宪法的结构安排也采纳了我提出的建议。以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的段落后面,而八二宪法首次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提到了“国家机构”的前面(即放在了“国家机构”的上面),因为国家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是为人民服务的。现在意义上的人民其实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概念。因此先强调公民的权利,然后再是国家机关如何选举产生。这样一个文理逻辑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精神。
       1979年,我在《光明日报》发表一篇题为《党组织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文章,影响很大,这一点后来写进了党章,在八二宪法序言中也得到了体现:“所有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要按照宪法办事”。各政党都要按照宪法办事,也包括共产党,党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以上这些直言切谏(当时有些还是打响“第一腔”的石破天惊之论)受到中央高度重视并吸收、采纳,全面体现了习老等老一辈革命家在领导八二宪法修改完善过程中、习老主持中央书记处日常工作期间的那种虚怀若谷、纳谏如流的包容开明风格和打破保守僵化、跋山涉水、攻坚克难的改革开放精神,也充分展示了老一辈领导人在那个拨乱反正的时代痛定思痛、高瞻远瞩、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使命情怀。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习老卸任后我还常常听到全国人大工作人员说起习老当年待人接物的一些细节依然感佩不已。习老非常平易近人,没有任何威风凛凛的官架子,不打官腔,不唱高调,开会时从来没有说过作“指示”。
       会议中间休息的时候,他喜欢端着一杯茶到处找人聊天,当时有个小组会列席的工作人员还不认识他,习老上前主动打招呼说“我叫习仲勋,我跟你一个小组的”。
       习老作为位居高位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与素不相识的工作人员交往,初次见面就这样质朴随和,待人接物如此诚恳谦恭,让所有工作人员都为之肃然起敬。

      (本讲作者系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导,中国行为法学会原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我国最早提出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当代著名法学家,长保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