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建引领 > 党史学习教育

“百年党史天天读、百年征程天天讲”主题党课微党课第八讲

作者:李步云
来源:本站
浏览:1456次
最后更新:2021-03-26

口碑、心碑、丰碑
——《人民就是江山》读感随记之五

 

       1981年,习老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的时候,副主任有胡乔木、史良、王汉斌、张友渔、刘复之、顾明、周仁山、邹瑜等一些老同志。在法制委员会,习老是主任,张老是副主任,习老对张老非常尊重,十分重视张老的专业意见,习老在主持法制委员会开会研究立法问题时,往往习惯性地主要听取、征求张老的意见。
       1982年5月,习老主持法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讨论民法起草小组的工作。考虑到起草进程的缓慢和现实生活的需求,会议提出,由于起草民法典的工作难度较大,民法可以不搞一次全部通过,而采取分开制定单行法律陆续通过。
       1982年6月,习老再次主持主任办公会议,听取关于民法草案(第四稿)的汇报。讨论中发生意见分歧,一种意见支持民法起草工作采用“零售”办法,即先单行法再民法典,而另一种则坚持继续“攻关”搞民法典。
       张老等法学家坚持认为,两年多起草民法的实践证明,在没有搞清楚经济改革目标和许多制度性问题的前提下,起草出符合实际、符合经济规律的民法典是不现实的。主持会议的习老表明态度,当即同意当时民法起草小组负责人的辞职请求,并顺势说道:你们年纪大了,现在要减轻你们的负担,使你们健康长寿,就不要再搞民法修订委员会了。
       习老是党和国家的资深领导人,熟悉全局工作,又是改革的先行者,对改革和立法的关系及其节奏有透彻的了解。习老意见得到主任会议多数人的赞同。会议决定,解散民法起草小组,民法的研究工作交由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业务工作室承担。
       这一边,暂停了民法典的起草;另一边,民事单行法的立法工作仍在继续。立法机关内部用一句通俗话语概括这件事,叫“改批发为零售”。

 

      (本讲作者系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导,中国行为法学会原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我国最早提出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当代著名法学家,长保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