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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天天读、百年征程天天讲”主题党课微党课第五讲

作者:李步云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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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1-03-24

口碑、心碑、丰碑
——《人民就是江山》读感随记之二

 

       在习老心目中,我们党、我们党领导的政权归根结底姓“民”,人民群众是主人、是“掌柜”,而我们党员干部,无论你当了多大的官,都不过是为人民群众跑腿做事的“伙计”,应该做什么事、怎么做事、做得好不好、有什么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都必须听从人民群众这个“掌柜”的管教。
       习老热爱人民、忠于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心系人民、献身人民的忠诚与担当,正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创造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继续伟大复兴的动力和源泉。
       习老一直参与我国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制定和修改的领导工作,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1953年至1954年,习老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制定。1980年9月,习老担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宪法修改委员会委员,1981年3月,习老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习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参加八二宪法修改工作,发表了许多真知灼见,指导实施了这部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的修改完善。
       习老高度重视通过立法加强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在新时期立法进程中做了很多开创性、基础性的工作。1981年6月至1983年6月,习老在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期间,讨论和审议的法律和决议、决定草案25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担任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时,习老主持起草和审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一批法律,为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很庆幸自己赶上了那个拨乱反正的伟大时代,在习老等老一辈革命家的领导下,直接参与、见证这个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征程并贡献了自己的微薄力量。
       1980年7月,我从中国社会科学院借调到中央书记处参与制定“八二宪法”的相关工作。我深感国家在立法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倾听包括学者在内的各方面意见。那个时候,我除了参与起草以中央名义发出的相关文件、指示以外,还在人民日报连续发表文章建策建言,我的建议基本上都得到了中央的重视和采纳。


      (本讲作者系我国享有国际声誉的法学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博导,中国行为法学会原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我国最早提出依法治国和保障人权的当代著名法学家,长保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